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077号建议的答复
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标准和延长后期扶持年限的建议》(第0077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2024〕16号)和《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24号)工作要求,制定了《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我们加强了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好“五个一”工作制度和“五定”工作方法,组织召开了交办会,将第0077号代表建议交扶持处办理,并明确专人负责。扶持处与分管领导认真进行研究,提出了初步办理建议,并于3月27日在昭通市与您面商,达成共识后形成了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标准和延长后期扶持年限”的问题,经研究核实认为,延长后期扶持政策是移民的呼声,符合移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但属于国家统一政策,省搬迁安置办高度关注并已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反映。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标准和延长后期扶持年限”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办已协调云南全国人大代表向2024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标准和延长后期扶持年限”的建议,并将持续关注;同时继续向国家相关部委反映,希望延续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提高直补资金标准,使云南省移民群众能和全国人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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