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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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云南省委:
贵单位在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推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的提案》(第1303018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在收到提案后,严格遵循云南省政协交办会议精神和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办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2025年3月19日,专门召开交办会,全面安排部署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印发《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5年度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办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和“五定”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提案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研究。4月28日与您们进行了面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推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的提案对完善我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今年来,我办始终将移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后期扶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拓展后期扶持“123456”工作思路,锚定“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核心目标,推动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现从被动安置到主动发展、从单一补偿到多维振兴的转型突破。“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后期扶持资金127亿元,实施项目2875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059个,省级补助产业项目84个、补助资金14.11亿元。通过聚焦“输血式”扶持向“造血式”扶持转变,不断激发移民内生动力,增强移民自身“造血”功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保持和谐稳定,移民群众持续增收。
三、关于提案的逐条答复
1.提案中提出的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资源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创新产业扶持方式等对策建议极具建设性,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我们深受启发,将认真研究吸纳这些宝贵意见,强化政策落实力度,优化“造血式”扶持长效机制。在产业发展上,持续加大项目谋划和资金投入,推动移民产业转型升级。2025年计划实施后期扶持项目530个,建设“美丽家园·移民新村”100个以上,实施重大产业项目50个以上、完成产业项目投资10.26亿元以上,以高效行动推动后期扶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2.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设立县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账户的建议,财政厅答复如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67号)第二十六条“除国务院、财政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开立的专项资金账户外,省级预算单位对不同性质或者需要单独核算的资金,应当建立相应明细账,实行分账核算,不得单独开立账户”相关要求,未经国务院、财政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开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资金账户。因此,在现行政策下,未经国务院、财政部或省人民政府特别批准,暂无法设立县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账户,目前全省127个相关县(市、区)均按此规定执行。
近年来,我们通过省级示范项目创建、资金分配的奖惩等方式推动各县(市、区)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同时鼓励州(市)协调财政加强州级层面的资金统筹,探索由州级财政统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积极破解县级后期扶持资金被长期统筹使用的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关心、支持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扶持处赵利坤 199877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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