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3.指导、协调项目法人和省以下各级政府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编制过程进行监督。
4.负责审核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
5.监督检查州(市)、县(市、区)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移民工作验收。
6.负责审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7.拟订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移民资金的宏观调控,提出移民资金的调控、分配建议,并负责对移民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8.配合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进行审计。指导州(市)、县(市、区)的移民和小型水库移民的帮扶工作;配合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二)下属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承担搬迁安置、后期扶持规划设计评审和项目技术验收、负责干部业务培训及移民开发技能培训;负责后期扶持监测评估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办机关共设置综合处、法规信访处(行政审批处)、规划安置一处、规划安置二处、水利规划安置处、扶持处、计划财务处、稽察审计处、人事处等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所属单位1个: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内设3个部门即综合部、项目一部和项目二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本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为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8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4人,均为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省搬迁安置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盯年度计划目标,切实践行“三法三化”和抓工作“三部曲”,认真落实202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全面推进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年度目标任务,为我省建设绿色能源强省和实施“兴水润滇”工程提供了坚强保障。
1.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金沙江流域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等移民工作加快推进。高效完成奔子栏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报告审批等工作。完成金沙江下游四个水电站(云南部分)移民规划大纲(调整)和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审查审批,并按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规划外资金项目清理。抓实向家坝水电站绥江县城C区场地变形影响房屋及基础设施处理。推进完成西畴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报告审批,云南富民和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全面展开。二是澜沧江流域水电移民搬迁安置有力推进。加快托巴水电站移民安置和库底清理工作,完成工程蓄水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确保托巴水电站按期下闸蓄水并于6月15日实现首台机组投产发电。完成古水水电站移民安置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稳步推进乌弄龙、黄登、大华桥新增影响区540人搬迁安置,协调推动解决小湾、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老旧问题。推进橄榄坝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复核工作。三是重点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富有成效。加快推进滇中引水等56件在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完成桃源水库等项目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审查34件次,完成黑滩河、仁和水库等项目移民安置验收20件次。
2.后期扶持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完善后期扶持“123456”工作思路,加大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实施后期扶持项目536个,完成移民就业创业培训4.28万人次,移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二是突出生态宜居和产业发展,全省启动重点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133个、重点产业项目73个,移民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健全完善奖惩约束机制,每月调度、每季度通报分析中央和省级后扶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奖优罚劣”形式,对工作成效明显的10个州(市)进行奖励。完成33个县(市、区)2023年度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现场复核。四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牵头召开绥江县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联席会议,安排帮扶项目20个,我办定点帮扶工作连续8年考评为优秀。
3.搬迁安置管理监督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政务服务质量明显改进。结合开展政务服务走流程,高质量完成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安置规划审核审批33件,报请省政府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停建通告”8件。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9件。二是全力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认真办理移民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和信访复核87批342人次。三是抓实数字化建设为搬迁安置工作赋能。以云南省搬迁安置数字管理“一网三平台”为抓手,对项目前期规划、审批审核、实施和验收实现全流程线上管理。坚持每季度进行数据调度,载录475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1.6万个后期扶持项目和84.4万后扶人口信息,接入410个银行监管账户;2024年监控交易流水5.55万笔,有效保障了移民资金安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50849468.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83848.40元,占总收入的63.1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0312993.58元(无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20.2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452626.59元,占总收入的16.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00611.71元,下降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0148.80元,增长2.49%;事业收入减少3394106.42元,下降24.76%;其他收入减少586654.09元,下降6.49%。主要原因是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度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47223118.84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9615.81元,占总支出的55.14%;项目支出21183503.03元,占总支出的44.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9640.78元,增长1.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446.11元,增长0.42%;项目支出增加421194.67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包含了中央下达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039615.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11080.99元,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8534.82元,占基本支出的1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83503.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用于: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2130334)846236.00元;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1917863.43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2136601)4082338.87元;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136699)2999488.90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2137202)1600358.40元;其他支出(2299999)9737217.43元,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独立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1662.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56%。与上年相比减少432794.43元,下降1.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227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526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815300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以及开展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工作相关的项目规划审查、验收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1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300.00元,决算为8367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8.64元,下降0.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00.00元,决算为83676.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8.64元,下降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300.00元,支出决算为8367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8.64元,下降0.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00.00元,决算为8367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因公出国(境)费94000元未支出;二是部分“三公”经费列入单位自有资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18.64元,下降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18.64元,下降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开展移民工作及项目检查、开展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调研、稽察及内审等工作,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近年来,省搬迁安置办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按全口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办机关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全口径预算为3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部分19.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9.4万元),单位资金部分为1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7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下降0.28%。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1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部分8.3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资金部分3.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比2023年减少1.17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7612.98元,比上年增加406194.82元,增长15.80%,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标准计算的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6330.22元,水费43613.35元,电费68474.67元,邮电费180000.00元,差旅费672112.45元,维修(护)费14792.00元,会议费31960.00元,培训费25800.00元,工会经费257120.32元,福利费257120.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676.08元,其他交通费用1088751.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62.0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58724388.16元,其中,流动资产47885357.08元,固定资产3329942.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850.00元,无形资产7455238.6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8538.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603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18327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92930.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12500.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690.1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19.7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其他收入:指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资金中的独立费用。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费、其他税费等。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实施管理费,实施管理费是指各级地方移民机构为保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正常进行,发生的开办费、人员经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
政府性基金: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下简称库区基金),征收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含本级数)、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包括省本级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部分,这里的政府性基金指的是省本级使用部分,每年预算时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提供预算数。省本级部分主要用于移民子女的职业教育和水利工程移民项目规划、验收审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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